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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2013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平阳人才网 2013-8-21 21:58:55


八、注意事项
1、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截止为2013年8月15日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口不限。
5、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8、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9、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10、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九、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58123529
 
附件:1、2013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13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办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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