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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3年下半年南浔区卫生医疗单位招聘卫技人员信息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3-8-28 10:35:43

 

(四)公示、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南浔区卫生计生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用人员根据区卫生计生局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单位: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金女士,0572-3020672(周一至周五)。

 

附件:

1、2013年下半年南浔区卫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2、2013年下半年南浔区卫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doc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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