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面试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聘用:经体检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安排到用人单位,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含试用期3个月),三年期满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13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每月1800元,并按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