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吴妮贞等3位同志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毕业院校系及 专 业 备注
1 吴妮贞 女 1984.09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宣传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广告学
2 吴斐 男 1989.06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 宁波工程学院会计学
3 季大力 男 1975.11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员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土木工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电话2091235),丽水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室(电话2990066)。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