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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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12-5-19 11:06:02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人口计生委2012年调剂补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面试时间:5月25日 发展规划与信息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职位。

5月26日 宣传教育司职位。

候考地点:国家人口计生委203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30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订保密承诺书。8:50未到者,将按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一天,考生将由专人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二、 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时间:2012年5月24日上午。

参加体检人员:全体考生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宣传教育司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财务司、国际合作司职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

3、考察

我委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5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委人事司:

(一)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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