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人员
以其他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除需提供与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身份情况说明。
寄送地址:
报考海关职位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寄送至黄埔海关人事处人事科;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保税区保金路36号;邮编:510730;联系电话:020-82130131/82132789。
报考缉私职位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寄送至黄埔海关缉私局政治处人事科;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志诚大道339号;邮编510730;联系电话:020-82130817/82132679。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黄埔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黄埔海关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