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201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适应我县医疗单位业务开展,进一步规范用人程序,根据《蒙城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蒙人字〔2005〕20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14人。其中:县一院招聘29人,县二院招聘30人,县中医院招聘30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人。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已参加基层医疗机构改革竞聘上岗的人员,不准报考。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以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学历、资历和年龄要求
所招职位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等要求以《蒙城县2011年医院招聘职位简章》为准。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历。
六、报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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