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由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 不再递补。
十、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凡至2013年9月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
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本公告由市卫生局、有色职工总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62-2820832,285142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政工科(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89号)
邮编:244000 电子邮箱:zyyyy@tlys.cn
联系电话:0562-2851426 联系人:杨老师
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