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fjzsksw.com 2011-4-11 10:58:36
1、报名表(本人签字);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打印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1年4月21日–23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
2011年4月23日9:00-10:30,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笔试。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
报考者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由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结果直接反馈招聘单位。合格者,经卫生人才分中心和用人单位审查人事档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或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四、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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