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1]117号)文件精神,林逸云等5位同志和林伟强同志分别于2012.09-2015.07和2011.09-2015.07依托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修完学业期满毕业及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23512290 23522351 23552979
原标题:关于拟聘用林逸云等6位同志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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