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1〕452号)和《泉州市卫生局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泉卫综〔2011〕104号)以及《泉州市卫生局、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补充下达惠安县2011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名额的通知》(泉卫综〔2011〕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补充招聘临床医学专升本科毕业生6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1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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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职位 |
职位人数 |
专业 |
学历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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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桥卫生院 |
2 |
临床 |
1 |
西医临床医学 |
专 升 本 |
不限 |
|
妇产科 |
1 |
西医临床医学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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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塘卫生院 |
2 |
外科 |
1 |
西医临床医学 |
不限 | |
|
妇产科 |
1 |
西医临床医学 |
女 | ||||
|
3 |
小岞卫生院 |
1 |
妇产科 |
1 |
西医临床医学 |
女 | |
|
4 |
净峰卫生院 |
1 |
临床 |
1 |
西医临床医学 |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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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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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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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公布招聘信息
惠安人事人才网站” (www.harc.gov.cn)予以公布。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2011年8月25日--8月31日期间到惠安县卫生局报名。报名时需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直接向惠安县卫生局提出申请。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惠安县卫生局(螺城镇中山北路50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一层)
联系单位:惠安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595—87382166
电子信箱:haxwsg@163.com
3.资格审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当地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于2011年9月12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惠安县卫生局
二Ο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