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生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对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选拔高校毕业生任职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按明委组通〔2012〕11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报名时出具有效证明,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8、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10、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处理。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由宁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有关政策咨询可查询福建省宁化县政府网(www.fjnh.gov.cn)三明市公务员局网(www.smrsj.gov.cn),咨询电话:0598-6827026。
2012年宁化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