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大叔大妈健身消遣的合理需求,一面是附近居民拒绝噪音的正当权益,本不应成非此即彼的对立,有些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可现实却令人尴尬,“广场舞”舞出了令人头疼的社会病,公共园地竟成了不同利益群体的角力场。因“广场舞”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如何走出“广场舞”之困仍然发人深思。
除了对抗,就没有出路了吗?其实不然。日前,一度因广场舞之争硝烟弥漫的温州市鹿城区,想出了一个颇为可行的办法,为广场装上“中央音控系统”,由主管部门统一调控音量,并限定时间,实行资格准入管理,做到了让两方基本满意。成都也出现了戴耳机跳的“无声广场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可见广场舞之争并非无解,关键是各方力量的协调和联动。
之所以会出现冲突,一方面是周边活动场所有限,城市空间设计也不合理,缺少隔绝居民区的“口袋公园”,跳舞的群众觉得这种“扰民”实属无奈。一方面居民往往对广场舞噪音充满敌意,只有被打扰的愤怒,缺乏谅解的互动。从根本上说都是公民缺乏足够的沟通意愿和协商能力所致。
另一方面看,该社会发力的地方,法治虽可以“隐身”,但不能缺位。一些地方因为广场舞引发对峙,双方互不妥协,最后冲突升级,往往和执法部门和稀泥的处理方式有很大关系。
某种意义上,“广场舞角力”是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在社会转型期和利益多元化时代,每个人都是社会治理主体,每个人都要面对其他利益主体,需要有理性协商的能力,倘若政府、居民们能够协商一致采用技术手段将噪音降到合理范围内,这种冲突就可有效避免。但治理末端的畅通无阻,还有赖于法律制度和价值观念的支撑。有公平的规则、公正的执法,社会的公共理性和协商精神就有了生长的沃壤。另外,对城市休闲空间的合理规划才能为居民创造更为良好的生活环境。
“广场舞”纠纷是一道公共治理考题。如今,利益群体越来越多元、利益诉求越来越多样,很多事情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广场舞”纠纷只是其中一例。如何让利益各方协商解决问题,固然需要利益各方提升公共素养、理性精神,更关键的还是要管理者在公共规则层面上动脑筋、想良方、出善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