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非在职技术人才 | |
|
招考程序 |
招考内容和安排 |
|
网上发布公告 |
|
|
网上报名 |
第一轮报名: 资格初审不通过者有一次补报名机会。没有参加第一轮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不报名。 |
|
补报名: | |
|
资格审查 |
资格审核: |
|
补报资格审核: | |
|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自行打印《2011年度南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非在职卫技人员报名表》。 | |
|
面试 |
|
|
1、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接受考官小组面试答辩,时间8分钟。 (1)本人签名的招聘报名表(请于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南海生源提供); (4)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5) 获奖证书、成绩单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已婚者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 (7)面试合格者, 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笔试人选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公布。 | |
|
笔试 |
时间: |
|
由招委会统一命题并组织进行。笔试地点另行安排,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在南海卫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包含笔试地点和时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并确定最终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3的比例向用人单位推荐实践考核人员。参与实践考核的人员名单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公布。 | |
|
实践技能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
|
|
1、参与实践考核的人员名单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公布。实践考核期为10至20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内,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实践考核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专业需求确定;实践考核期满,用人单位对实践考核人员作出实践考核鉴定。 2、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实践技能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4)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5)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6)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7)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 |
|
体检 |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还应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健康标准,特殊岗位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在实践考核期内组织完成。 |
|
确定拟聘用人员 |
|
|
公示 |
拟招聘人员由招委会办公室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受到投诉,经招委会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暂定于 |
|
正式聘用 |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凭招委会发出《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各单位要根据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人事局办理接收手续,无故不得拖延。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