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院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对符合条件人员予以聘用。若体检和考察达不到文件规定要求的,我院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按同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由我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面试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录用,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联系方式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22号。
人事科办公地址: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22号骨伤科医院行政办公楼3楼。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238389(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4234839(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科)
附件:
1.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招聘岗位.xls
2.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