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为医院编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番禺区中心医院有关制度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招考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
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考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