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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季福建省公务员计划招考2893名

来源:台海网 2012-3-8 11:17:19

台海网3月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文 张向阳/图)昨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了我省2012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据悉,今年春季福建省计划招考公务员2893名,具体岗位9日发布。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

  报考者可于3月9日8:00-18日24:00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www.fjkl.gov.cn)进行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者,可于4月11日-20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为4月21日,考生可在5月8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笔试成绩。

  往年公务员招考时,部分考生让亲友提供虚假资料报考,造成一些职位报考人数虚高。省公务员招考部门因此特别提醒,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一旦被发现,5年内将被禁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报基层岗位

  此次招考,省级、各设区市级机关(不含垂直管理系统在县市区的单位)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直机关所招录的职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公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值得注意的是,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3月9日为截止日期。

  对于一线基层乡镇、执法一线的职位则无此限制。省公务员局考录处提醒,县(市、区)、基层乡镇或执法一线的职位,一般都不限制工作经历,应届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同意报考证明”可体检前提供

  公告明确,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在职报名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前2天提供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考生在报考时,如有问题可查询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1-87831375、87822088(政府系统),0591-87875512(党群系统)。

  作者:林芹 张向阳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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