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方式
采取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办法。
五、面试要求
考生必须分别在7月5日、6日、7日、8日上午7:20前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顺序号抽签。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证入场。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成绩分数保持小数点后面2位。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职位(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
七、体检、考核工作
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及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报考各县区单位的考生由各县区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空缺岗位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