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面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清流县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清流县广播电视台台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对公开选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聘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公开选聘监督
由清流县纪委(监察局)和清流县委组织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并聘请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清流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8-5321706
清流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8-5322852
五、其他事项
1、清流县公选办地址:福建省清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邮政编码:365000)
咨询电话:0598-5322009
传真电话:0598-5322852
电子邮箱:qlxgbk@126.com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免费,报名及参加面试往来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流县公选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