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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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报名程序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3-8-25 22:49:56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辖区的职位可放宽到2:1,名单见附件4)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考试退费的,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同意后,负责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报名结束后,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需进行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民族语言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的通知。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特困生证明)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2013年9月5 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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