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5.如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必须为手机)、电子邮箱有变动的,请在寄送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和随附清单中上予以注明,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请考生在寄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将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的电子文本(以一个word文档分两页形式发送,不要使用扫描件,在电子表格对应位置粘贴一寸免冠数码照片),于2月8日前发送至济南海关公务员考录专用邮箱lili_jn@customs.gov.cn。
五、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济南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济南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