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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2012年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2012-3-5 14:37:11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在考官库随机抽签,选派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参与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底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咸宁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负责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底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咸宁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将其相关体检、考核等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咸宁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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