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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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2-8-17 16:55:23

 

(二)缴费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8月21日8∶00至8月29日17∶3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按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9月15日当日公务员笔试现场办理退费手续。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2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民政(部门)2012年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0日8∶00至9月14日17∶3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考试时间:

9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民法学

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2年10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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