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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娄星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的原则;
3、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与资格要求(详情见附件)
(一)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影像技术岗位:1名;
2、检验岗位:2名;
3、疾病预防控制岗位:1名。
(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1、临床医疗岗位:9名;
2、护理岗位:9名;
3、检验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详情见附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按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