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不低于60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护理岗位应聘者需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皮试呈阴性。
(四)考察。考察人数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实施考核,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中如有一票否决者,其空位不再进行递补。
①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原始证件与报名时填报的情况不一致或属伪造的假证,并影响到报考条件的;
②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中曾有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
③近三年来(2009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或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④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⑤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⑥有法轮功劣迹和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五)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壹次。
(六)录聘。通过上述程序,自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7天后办理录聘相关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聘,并实行人事档案代理。录聘人员试用合格后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录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起始时间从录聘之日算起。试用期内与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属于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相关事宜
1、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拥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2、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桃源县人事人才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3、招考领导成员单位: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
4、联系电话:0736-66393326682896(人民医院)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