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定和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热爱基层卫生工作;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备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一);
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11月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A4栋人才服务中心大厅。(公交916路、18路麓泉麓虹路口站下车。长沙火车站坐12路公交在高叶塘站换乘18路;长沙汽车西站在恒生超市前坪直接坐18路即可)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有明确体现或另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要求的原件、复印件及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缩减招聘计划。
5.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5日8:00至11月16日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
1、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60分,专业知识占30分、卫生法律法规占10分);财会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财会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财会专业知识占60分),采取相同岗位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量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面试1、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者须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