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按管理权限,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严格对照《湖南省2012年定向招录培训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中职位报考条件详细审查考生的身份、年龄、性别、户籍(退役士兵要求本省户籍)、学历(含学历性质)、专业、加分、相关特殊要求等情况。
2、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布递补名单。
6、对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等下一步程序。面试时间为11月16日,面试考点及具体考场安排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网上报考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的畅通,并密切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zzldbz.gov.cn/)、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上的公告。
咨询电话:0731-28681079 28681065
附件:株洲市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