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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2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2-11-30 10:00:45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照《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jrs.gov.cn)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因考生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本次招聘新录用考生须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分配。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0512-63950942。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1、2012年吴江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简章.doc

2、2012年吴江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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