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聘用前的全面考察(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考察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通过后,在连云港市卫生局(wsj.lyg.gov.cn)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首次就业的应庙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定试用期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招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缺额原则上不再递补。
七、监督举报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电话:0518-8582018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820693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1、2013年连云港市卫生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