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实践技能操作占40%。
5、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七天。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租赁制,拟聘用人员与江苏苏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见习期间按见习期人员管理,见习期满通过定级考试考核合格后按在编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工资、绩效及福利待遇,负责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312548联系人:吴晓榕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租赁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529571、0513-87284518
江苏苏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