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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泰兴市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速录员简章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3-8-17 11:19:25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笔试40%、听打能力测试60%折算成绩,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需缴纳100元面试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20%、听打能力测试40%、面试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外网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听打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规定体检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主要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待遇按泰兴市人民法院合同制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由泰兴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991222;监督电话:0523-8799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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