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决定任职。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确定3名拟任职人选,推荐到相关县(市、区)任职。各县(市、区)委按程序对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拟任人选进行研究,决定任职职位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拟任职人选一般回现任职村或原任职村所在县(市、区)任职,如县(市、区)考取人数不平衡,由市委组织部调剂到其他县(市、区)任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在村任职期间,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服务期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以及任职以来至2012年8月31日获得市委、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委、政府以上表彰的给予笔试加分。加分具体分值见《景德镇市2012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笔试加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2、选拔为县(市、区)直单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人员以一定形式继续在村(社区)工作2至3年。
3、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选拔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自觉加强对选拔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联系电话:0798-8220741。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2012年9月7日
附件1:景德镇市2012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景德镇市2012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笔试加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