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参加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最低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思维能力及应变能力。
五、体检、公示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3.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待遇及其他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医院不予聘用。新进人员实行国家规定的见习试用期。在见习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聘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医院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2.医院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与医院在编在岗同类人员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