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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2012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2012-7-30 18:28:06

(二)说课

1、说课人选的确定。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生计划数的1:2的比例从高至低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考生名单,最后一个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同时对入围人选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锦州教育网公示。

2、说课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讲授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3、说课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确定排名。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省教育厅将各市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七天,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且复审合格后,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2125305)。
锦州市2012年辽宁省特岗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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