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3、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各岗位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至低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考生名单。
4、聘用
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名单报省教育厅、人社厅。
5、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教育厅、人社厅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复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联系方式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黄旭国 孙立岩
0414-8866640 0414-886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