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资格,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补录陈梦蝶等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0571—85278490。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1
陈梦蝶
女
339221160601
东北财经大学
2
施海燕
女
339233037515
绍兴咸亨集团有限公司
3
柴萌
女
339233070230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4
冯维洁
女
339233110715
浙江财经学院
5
吴金娟
女
339233380707
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