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刘洪波为陕西省地震局机关拟补充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陕西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9-88465311(人事教育处)029-88465317(纪检监察审计处)。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及专业
拟录用岗位
刘洪波
男
804113013103
河北大学
会计硕士
纪检监察审计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
陕西省地震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