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岗位需要,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房建工程部工程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工作勤奋,乐于奉献。熟练掌握竞聘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任职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民建等建筑类相关专业,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有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建造师优先),从事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4月25日;
2、报名地点∶赣州开发区香江大道88号(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监察部308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97—8682281
3、报名须携带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者,请带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和自荐材料一式二份(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二)面试(笔试)和考察
由公司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需要,对入围人员进行笔试。
(三)体检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拟聘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经招聘小组报经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试用人员。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薪酬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附件:《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
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