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由事务所外派给政府有关部门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⒈会计(审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⒉从事会计(审计)工作5年以上;
⒊具有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者优先;
⒋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及邮递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至9月17日(现场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桂宝二街一巷三座二楼)。联系人:林慧仪,联系电话:0757-87725000,传真电话:0757-87725000。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相关工作简历(见后附表);
(2)身份证、学历(学士)证书、职称证书及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
(二)组织考核
⒈本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小组,由外派单位相关人员及本所有关人员组成。
⒉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面试人员将身份证、学历(学士)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带来我所审核。
⒊笔试和面试地点:佛山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体检、聘用及聘后待遇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由我所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正式聘用月工资4500元(含五险一金)。
佛山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