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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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综合 |
9:00—11:30 |
民法学 |
9:00—11:30 | |
专业综合Ⅰ |
9:00—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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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Ⅱ |
14:00—17:00 |
四、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答卷要求
教育入学考试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均是汉文试卷,考生可自愿选择用汉文或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不得同时使用两种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六、加分条件及办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在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上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16日至20日到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008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入伍前大学毕业证、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公布成绩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教育入学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录取成绩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于2013年12月底前一并公布。被录取考生于2014年2月底前入学。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