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当天上午7:40前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超过30分钟(即8:10分)未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所有面试考生、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在面试前均需按要求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交专人统一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收费:参加面试的考生免缴面试费。
六、纪律要求
(一)凡面试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2013年7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