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及标准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二)体能测评报名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于2012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处(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广惠街103号广安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进行体能测评报名,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时间
2012年11月18日(星期天)。
(四)体能测评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到集合,统一参加测评。体能测评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证件不齐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不再进行补测,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体能测评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咨询电话:
0826-26632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
0826-2396351(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附件:广安市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