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项目不得进行复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外的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考生复检申请书面分别交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或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按照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试点生入学后,由培养院校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8、公安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凉山州公安机关招警考察登记表》(见附表)打印,并在体检当天交州公安局政治部,电子文档发送到lszgaj@163.com。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负责实施,并于2012年12月28日前将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结果报州公务员局。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参加了体能测评的,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各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州纪委负责监督。
凉山州公务员局电话:0834-2194996
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电话:0834-2286016
凉山州司法局政治处电话:0834-2162154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人员 王仁义
电话 0834-386585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人员 俞明超
电话 0834-2162107
附:1、《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人员名单》
2、凉山州公安机关招警考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