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80名。招聘简章制定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护理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岚山区常住户口(2012年6月21日前落户),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2012年6月21日前落户),研究生学历学历不限户口;
3、研究生学历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和专科毕业生年龄均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岗位报考人员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护理毕业生须有护士执业证书;均须为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岚山区卫生系统内在编和计划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