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医疗卫生工作需要;
3、具有医疗卫生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乳山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6、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正在立案审查的,身体残疾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20日
报名地点: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综合楼一楼西107室)。
报名时,考生填写《2012年乳山市招考医疗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往届已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等(已考入我市卫生系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还应提交《招募通知书》及考核认定等相关材料;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费40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费每人70元,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缴纳。
三、考试办法
1、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个别紧缺专业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某一职位报名出现空缺,其录用计划可以调整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