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2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惠老师
联系电话:37990333-8376
Email:renshike@shaphc.org
单位主页:http://www.shaphc.org
监督电话:57248776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