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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3年晋城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9-10 9:25:17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相应基础理论和医卫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按单位分学科上网公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评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专业技能测评

  专业技能测评采取现场操作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动手和实际操作能力。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

  八、仅限研究生学历岗位报考

  报考仅限“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评,按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按单位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

  九、体检与考核

  依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40%)按单位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资格复审后,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额,按报考岗位合格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十、聘用与管理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这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评时间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2199482

  市卫生局人事科:        0356—2055626

  市纪检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0356—2199409

  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0356—2051505

  附件:《晋城市2013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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