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示招聘结果
拟招聘人选确定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师范大学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待就业协议签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