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培训和上岗
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经市和相关区市县集中培训后,于9月1日前上岗工作。
八、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服务政策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总的原则是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鼓励留在服务地就业。为有效促进其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内,其所在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招聘条件,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大人发〔2006〕14号)规定的程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服务所在地区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
3、报考公务员,可享受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单列优惠政策。
4、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九、咨询电话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84618709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三支一扶”招募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