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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安排表 | ||||||
| 报考部门 | 资格复审受理时间 | 资格复审地址 | 体能测评受理时间 | 体能测评集合地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法院系统 | 10月31日 |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芙蓉坊酒店(大唐芙蓉园正门对面) | 029-85573178 | |||
| 检察院 系统 | 10月31日 | 西安市西新街1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325房间 | 029-87265063 | |||
| 司法监狱系统 | 10月 31日、11月1日 | 西安市青年路111号陕西止园饭店 | 029-87291820 | |||
| 公安系统 | 11月4日8:00—17:00时对报考全省专科(退役士兵)培养层次的考生和报考西安、宝鸡、铜川市公安系统二学位、专升本培养层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 西安市友谊东路339号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 11月9日至11月10日 | 11月8日上午9时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布集合地址、分组安排 | 029-86165035 | 建议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着运动装 |
| 11月5日8:00—17:00对报考报考法律硕士培养层次的考生和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等8个市(区)二学位、专升本培养层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 ||||||
(二)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考生需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的考生可于10月29日至11月10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登记表)
3.报考公安系统各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须分别携带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报考公安系统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
4.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
5.报考特设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服务期限证明和服务期内的历年年度考核结果。
6.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系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须提供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具体职位要求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请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三、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范围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四、注意事项
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要按照本次公告的有关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疲劳、勿饮酒,保持正常的体能状态。
凡因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含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以及因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等情况而形成的职位空缺,由各资格审查单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规定时限内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提醒广大考生近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能够及时联系,以免错失递补机会。